关于加快我省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的通知

行业资讯 | 2024-04-29 | 阅读数:2651

文件名称:关于加快我省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21798X/2019-0219
文 号:冀发改环资〔2019〕818号
发布日期:2019-06-05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委(局)、市场监管局: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等部委印发的《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推广建设工作方案》《关于加快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的通知》要求,为加快推进我省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确保重点用能单位能耗数据按期接入国家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为支撑,以协调推进、统一标准、互联互通为原则,加快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推进重点用能单位完善能源计量体系、提高能源管理精细化水平,促进互联网与节能工作深度融合,增强节能宏观管理能力,推动完成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任务。

二、工作目标

2020年底前,省级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按期建成并稳定运行,完成全省全部重点用能单位的接入端系统建设,保障能源消耗数据接入系统实现每日上传,为节能宏观管理和监管执法提供数据支撑,助推重点用能单位节能挖潜、降本增效。

三、主要任务

(一)建设省、市级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检测技术中心在原有省级平台基础上,做好我省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省级平台建设与运行维护工作,负责与各重点用能单位做好技术对接,按照统一的技术标准,将监测数据上传到国家平台。同时,加强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数据的分析应用,石家庄、唐山等能耗大市要自筹资金建设市级能耗监测平台,与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用能单位和省级平台对接,适时传输数据。

(二)建设重点用能单位接入端系统。各重点用能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进度要求推进接入端系统建设,及时将数据接入省、市级平台并实现每日上传,确保上传数据质量。重点用能单位接入端系统布置在本单位内部,重点用能单位是负责建设本单位接入端系统的主体。重点用能单位接入端系统要满足国家相关技术规范的接口协议和安全要求,基础硬件选择必须符合国家在安全可控方面的最新要求,接入端系统在线监测数据要确保来源于准确可靠的能源计量器具。上传的数据应包括重点用能单位消耗的石油、煤炭、电力、天然气、热力等主要能源品种的数据,个别不具备条件的重点用能单位,经市发展改革部门同意后,在2020年底前确保实现用电数据的在线监测和数据上传的情况下,可逐步接入其他能源品种数据。鼓励重点用能单位本着节约建设、互联互通的原则,开展覆盖全部资源消耗的综合监测管控系统建设,最大程度整合已有信息化管理系统或控制系统,为本单位节能挖潜、降本增效提供支撑服务。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发展改革部门作为牵头单位、市场监管部门作为技术支撑单位统筹推进省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按职责分工共同组织“百家”“千家”重点用能单位接入端系统建设。各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市场监管部门协助组织“万家”重点用能单位接入端系统建设。发展改革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落实目标责任,确保到2020年底将全省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耗数据接入省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

统筹进度安排。“百家”“千家”重点用能单位由省发展改革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按分工组织实施,争取2019年底前完成接入端系统建设,并实现数据每日上传。“万家”企业由各市发展改革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按分工组织,2019年底前,完成本地区25%左右“万家”重点用能单位的接入端系统建设,并实现数据每日上传;2020年底前,完成本地区全部“万家”重点用能单位的接入端系统建设,并实现数据每日上传。2019年6月底前,各市发展改革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要将本市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牵头部门、相关责任人、工作机制、重点用能单位接入端系统建设计划及分批次接入的重点用能单位名单等信息,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环资处)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处)。自2019年7月开始,各市发展改革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要在每季度首月15日前,将上一季度重点用能单位接入端系统建设情况、已接入重点用能单位数量及名单、监管情况、问题和建议等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环资处)、省市场监管局(计量处)。省、市发展改革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筹措专项资金,落实平台建设和运行维护经费。

(二)强化考核监管。省发展改革部门将会同省有关部门把各市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情况纳入各市人民政府节能目标评价考核,同时纳入对“百家”“千家”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各市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市相关部门将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情况纳入对“万家”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目标考核。对未按期完成接入端系统建设、未按要求上传数据或不能维持系统正常运行的重点用能单位,要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失信惩戒。

省、市发展改革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国家和我省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通过联合执法等方式加强监管,督促重点用能单位完善能源计量体系,推进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对未按照要求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未配备和使用能源计量器具的,依法依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未达到要求的,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文章来源: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